首页 滚动 环保 互联网 资讯

  • 首页
    滚动 环保 互联网 资讯
您的位置:环保>正文

漳州东山县以替代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

来源:中国环境报时间:2021-09-21 12:11:20

在福建省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、县海洋与渔业局和铜陵镇政府共同监督和协作下,某企业近日向铜陵镇渔人码头投放长度9cm~14cm的青斑鱼5000尾。这是东山督促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者采用增殖放流方式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探索与实践。

前期,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,其月台的冲洗废水和脱冰车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。

经监测,废水COD浓度超过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—1996)表4三级标准。初步认定企业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超标排放污染物。

按照以前的查处流程,即生态环境部门就超标排放污染物对企业行政处罚后,移送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认定。期间要请专业机构对生态损害程度进行评估鉴定,再提交法院判决企业履行修复赔偿义务。其中涉及多个部门交接移送,存在流程繁锁、证据易灭失、时间跨度长、执法成本高、企业负担大等弊端。

经查实,本案损害事实简单、责任认定无争议、损害较小,经磋商企业愿意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

在前期调查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东山生态环境局和企业共同委托3位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认定。然后协调专家组和检察院核实现场情况,同步与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,形成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事实、责任认定、损害程度及修复方式共识。最终达成了包括异地增殖放流需投放的鱼种、规格、地点等内容的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协议。

据悉,这是东山县首次以替代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例,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。

相关阅读

    热点
  • 北京市垃圾减量净菜加工示范十佳企业公布,倒逼农业生产方式升级

    北京市垃圾减量净菜加工示范十佳企业公布,倒逼农业生产方式升级

  • 广州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高峰论坛,共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

    广州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高峰论坛,共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

  • 可降解塑料板块持续上涨,PBAT供需两端均有望明显增长
  • 去年机动车4项污染物排放量为1593万吨,污染防治紧迫性凸显
  • 智能模块化装配式集成污水处理系统通过鉴定,已开始示范应用
  • “为热爱投入”既是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之道 也是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的突破之道
  • 高质量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提升农产品质量

    关于我们| 联系我们| 投稿合作| 法律声明| 广告投放

    版权所有 © 2020 产经前线

    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。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!

    联系我们:886 23 95@qq.com